柳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
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
柳政公节办发〔2016〕21号
关于配合做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的
通知
各城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,柳东新区、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办公室,市直机关各相关单位:
按照自治区工作要求,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公共机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,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协助建设单位,按照《柳州供电局2016年第一阶段充电设施项目计划开工时间表》的安排,做好《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合作建设协议书》的签订工作,并认真配合开展充电设施建设工作。凡涉及到相关二层机构单位的,请各主管部门督促下属二层机构开展好此项工作。
附件:1、《柳州供电局2016年第一阶段充电设施项目计划开工时间表》
2、《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合作建设协议书》
柳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七日
(网络传输)